上海創業優惠之稅收政策?
時間:2019-09-05 18:38 來源:上海注冊公司 訪問量:次
從上海地區的情況看,已相繼推出多項鼓勵創業的優惠政策,涉及開業、融資、稅收和培訓等各個方面 稅收優惠政策 失業、協保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有稅收優惠失業、協保人員、農村富余勞動力在2005年年底之前從事個體經營的(除國家限制的行業),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最長期限為3年的稅收優惠政策,及享受最長期限為3年的免收登記類、證照類、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,直到期滿為止。
適應對象:失業、協保人員、農村富余勞動力。
?吸納失業、協保、農余人員可免稅 新辦的服務型、商貿型企業,當年新招失業、協保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達到職工總數30%以上,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,可享受相應期限的免稅政策優惠;不足30%的,在相應年份內按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。
? 現有的服務型、商貿型企業,當年新招用失業、協保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達到職工總數30%以上,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,可享受相應期限的免稅政策優惠。 ? 新辦勞動就業服務企業,當年吸納當年新招用失業、協保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達到職工總數60%以上的,按有關規定享受減免所得稅優惠政策。
適用對象:吸納失業、協保、農余人員的創業者。
以上就是在上海注冊公司,上海創業優惠政策關于稅收優惠方面的相關內容。
適應對象:失業、協保人員、農村富余勞動力。
?吸納失業、協保、農余人員可免稅 新辦的服務型、商貿型企業,當年新招失業、協保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達到職工總數30%以上,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,可享受相應期限的免稅政策優惠;不足30%的,在相應年份內按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。
? 現有的服務型、商貿型企業,當年新招用失業、協保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達到職工總數30%以上,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,可享受相應期限的免稅政策優惠。 ? 新辦勞動就業服務企業,當年吸納當年新招用失業、協保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達到職工總數60%以上的,按有關規定享受減免所得稅優惠政策。
適用對象:吸納失業、協保、農余人員的創業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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